我们国人,特别爱用合伙的形式做生意,特别是在企业初期,什么也没有,拉几个亲戚朋友一起干。但是合伙到最后往往意味着散伙,最像电影《中国合伙人》演的那样。如果好聚好散也就算了,现在中散伙闹到法庭,连亲戚朋友都做不成的也大有人在。但是合伙人制度非常盛行,在世界范围内诸多大型公司都在使用合伙人制度,比如麦肯锡,阿里,万科,并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持。合伙人制度并不是简单的合伙。
相信大家都知道,马云在创立阿里巴巴的时候,身边有18罗汉,这些人都为马云在创业中立下了汗马功劳!
2009年阿里巴巴开创了合伙人制度,设立的初衷是希望改变以往股东和管理团队之间简单雇佣模式,打破传统管理模式的等级制度。用阿里巴巴集团前执行副主席蔡崇信的话说,就是“我们最终设定的机制,就是用合伙人取代创始人。用白话来说,公司是大家的,并不是创始人一个人的。不少优秀的公司在创始人离开后,迅速衰落,但同样也有不少成功的创始人犯下致命的错误。我们最终设定的机制,就是用合伙人取代创始人。道理非常简单,一群志同道合的合伙人,比一两个创始人更有可能把优秀的文化持久地传承,发扬。“
其中,阿里早期就制定了完整清晰的退休制度,马云选择急流勇退正是验证了制度对于一个企业传承的重要性。马云退休了,但阿里巴巴通过合伙人制度的传承,让“新马云们”更加强大!
当然了,合伙人制度有不同的呈现方式,比如,房地产公司可以学习万科的“事业合伙人”制度2500多名骨干员工持有超过4%的股份,成为第二大股东。并且员工可以通过跟投制度,参与公司项目。在这个“事业合伙人”制度下,要是有人胆敢揩公司油,必定会遭到员工举报。
再比如,零售企业可以学习永辉超市的“一线员工合伙人制度6万多名一线员工成为店铺、柜组的股东,分享利润。员工为自己干,货品轻拿轻放,把损耗降到最低,服务态度好,业绩也好了许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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